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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政厅副厅长文增显谈社会救助工作

http://iptv.cnhubei.com  2007-12-19 16:13:39  

12月19日民政厅访谈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走进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今天做客在线访谈的是湖北省民政厅副厅长文增显,欢迎! 今天要谈的是社会救助的问题。我们知道社会救助是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保障人民的最低生活,是由政府对生活在社会低层的人给予救助,雪中送炭的政策。

  主持人:请您先跟大家说明一下我们湖北省的社会救助体系包括哪些内容?我省社会救助基本工作情况是怎样的?

  文增显:我省社会救助体系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害应急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并与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衔接配套、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近两年,我省社会救助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民政部指导和支持下,取得了较快发展,各项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救助经费投入明显增加,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平台初步搭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框架正在形成,在保障城乡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目前,全省常年生活救助对象达到280万人,2006年发放救助资金18。3亿元。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43万人(比2003年净减17万人),发放低保金13。3亿元,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6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83元;纳入五保供养21万人,全年共发放供养资金2。1亿元,对其中16万人实施了集中供养,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分别按年人均不低于1200元和800元标准落实供养资金;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32亿元,资助农村五保、特困对象75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3。3万人次实施大病救助,人平救助资金达2100元;对110万农村特困对象实施最低生活保障。

  主持人:刚才说到,全省常年生活救助对象达到280万人,民政部门如何对困难家庭进行管理的?怎么规范救助制度?

  文增显:各地把动态管理作为规范化管理的首要目标,从建立健全“四制”入手,完善保障对象正常“进出”机制。首先实行低保对象公示通报制度。在社区设立固定的公示通报栏(牌),市、县设立低保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其次建立分类管理制度。按照低保家庭困难类型及其家庭收入来源等因素,将低保家庭分为长期保障、相对稳定、明显不稳定保障对象三类,其档案采用不同标识,分别按年度、半年、季度进行入户核查。第三建立续保申请登记制度。保障对象按月(季)到社区进行续保申请登记,反映家庭经济变化情况。第四实行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制度。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学生除外),都必须参加由社区组织的公益服务劳动,连续2次或累计3次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的,按规定予以处罚。2004年以来,全省累计新增低保对象57万人,累计清退已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74万人。目前,全省共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43万人,比2003年净减17万人,保障规模连续两年保持稳中有降的态势,全省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6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83元。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基本形成。

  主持人:目前,我省有关城乡居民救助有哪些制度保障?特别是对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有哪几条“保障线”?

  文增显:去年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以后,全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住房救助方面,今年年底以前,所有县市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将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已完成扶贫搬迁4800户,19200人;教育救助方面,2007年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对象扩大到151万人,共下达中央和省级免杂费资金1。65亿元,资助贫困家庭学生179。7万人,对31万名家庭贫困寄宿生给予了生活费补助;灾害救助方面,基本建立了指挥有力、反应灵敏、分工协作、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救助管理体系,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制度,基本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五年全省累计救助灾民和困难群众2890万人次;法律援助方面;全省县级以上都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配备了专职律师。仅 2005年,全省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922件,比上年增加25%。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获得法律援助经费873。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8。4%。

  对于农村困难群众生活,从农村特困户救助过渡到农村低保,不是简单的将救助资金由每人每月10元提高到30元,而是在准确核定保障对象家庭经济收入的基础上,实施分类施保,突出重点保障。为更好地解决一部分特别困难家庭生活困难问题,我们按照贫困程度、致贫原因及劳动力状况不同,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110万农村特困对象分成三类进行救助。一类是未享受五保待遇、无劳动能力且生活特别困难的鳏寡孤独对象,给予重点保障,人月均补助水平不低于50元。二类是家庭主要成员痴呆傻残、无劳动能力且子女未成年、生活特别困难的对象,人年均收入在400元以下,按人月平30元的标准给予有效救助。三类是因灾、因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主要成员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对象,人年均收入在400—600元之间,按人月平15元的标准给予适当补助。

  主持人:省政府把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列入今年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110万人全面过渡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现在接近年末,这项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文增显:今年,省政府把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列入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省政府专题会议、省长办公会议三次研究农村低保工作,明确了今年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目标、要求,将全省110万农村特困对象,按照人月均补助30元标准全面过渡到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工作经费按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3% 核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此前,我厅先后下发了《关于迅速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举办了全省农村低保培训班。目前,农村低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8月底前已将低保金发到对象手中。

  主持人:农村低保和特困户救助,现在能否做到网上公示或查阅呢?

  文增显:可以的。目前,我们已经建成湖北省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并在新改版的“湖北民政门户网站”上专门开通了“低保”公众查询栏目,方便广大群众查阅、监督。

  主持人:有网友问,现在有时能看到一种现象,不该给低保的给了,该给的却没给。如何杜绝这种现象发生呢?怎么保证低保审批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文增显:城市低保制度在我省实施有10个年头了,在制度建立之初,确实存在对象确定困难、把握不准的问题。随着工作的深入,我省结合实际,从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环节入手,明确提出了“申报审核程序化、审批过程公开化、资金发放社会化、对象管理动态化、档案管理标准化”的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目标。印发了工作规范、审核审批暂行办法,编写规范化管理教程,开展大规模培训,召开规范化管理现场会议。通过开展规范化管理水平考核,促进全省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平衡发展。同时,为确保农村低保的公平合理,各地借鉴城市低保的做法,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乡村两榜公示的程序,坚持以户为对象,将家庭作为确认收入水平的基本单位。采取民主评议与收入核算相结合的办法,着重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这个平台,让村民一起来共同确定农村低保对象,把群众公认符合条件的困难户纳入低保范围。

  主持人:我们知道 湖北省有一个“福星工程”,基本情况是怎样的?以及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文增显:2003年,我省全面实施农村五保“福星工程”,基本实现将自愿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全部纳入集中供养、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得到妥善照顾的目标。截止目前,全省累计投入福利院建设资金6。72亿元,新、改、扩建农村福利院1300多所,使全省乡镇中心福利院总数达到1620所。总占地面积12万亩,建筑总面积330万平方米,资产总值近10亿元。全省纳入供养的五保对象22万人,其中集中供养16万人,集中供养率达73%。“福星工程”的全面实施,提升了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改变了五保老人衣、食、住标准,提高了生活保障水平。缓解了五保老人就医难的问题。消除了五保老人心里孤独,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带来了农村传统观念的转变,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深入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巩固“福星工程”成果。继续开展农村合格福利院、模范福利院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福利院内部规范管理工作。按照供养对象每人每月30元标准落实公益经费预算,较好解决农村福利院工作人员待遇问题。积极开展福利院服务管理 “以钱养事”购买服务新机制工作试点,探索建立工作人员能进能出的激励机制。实施“霞光计划”,支持各地建设一批农村福利院规范管理示范单位。全面完成福利院沼气建设,推动福利院种植、养殖业发展。

  主持人:据了解,从2006年起,我省要求各地将“福星工程”重点从建设转到管理上来,目前,我省农村福利院是如何进行管理的?

  文增显:农村福利院是一个由特殊人群组成的特殊小社会。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行“院长负责、民主管理”的运作机制。一是探索“三自”管理形式。各地把老人们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三自”模式,作为福利院管理的主体形式。在本人自愿报名的前提下,根据五保老人身体状况、是否有劳动能力或特长,把他们分成生产劳动、经营创收、后勤服务、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多个小组。通过“三自”管理办法,不仅克服了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节省了管理成本,更重要的是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二是积极推行院务公开。每个福利院成立了由乡镇领导、民政干部、院长、院民代表等组成的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福利院建设规划、发展目标和经费收支等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根据院务管理委员会分工,院民代表参与粮油、蔬菜和其他日用品的采购,参与物品保管,参与生产经营决策。福利院财务收支情况,包括供养经费收支情况、生产经营收支情况等内容,按月或按季在院务公开栏内公开,接受院民监督,有效预防了侵占损害五保对象权益现象的发生。

  主持人:今天对救助制度了解了很多,也希望今天的访谈内容能对困难群众带来一些帮助。感谢文厅长参加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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